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旅游协会分支机构管理手册》(试行),结合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会员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分会秘书处在听取多方意见及经会员单位自荐等基础上,经中国旅游协会审核,并经旅游教育分会第四届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和伊春职业学院旅游商务学院增补为旅游教育分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特此公布。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

2025年11月26日       


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2025年增补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名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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